根据《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教研处〔2021〕37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初评,最终确定2项报送学校参评校级教学成果奖。
现将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地点为节能楼207办公室。公示期自2022年2月24日-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5822yh银河国际反映。
联系人:付文文
电 话:0451-86413209
发布者:付文文发布时间:2022-02-24浏览次数:780
根据《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教研处〔2021〕37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初评,最终确定2项报送学校参评校级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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