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邱燚发布时间:2021-10-05浏览次数:2317

       根据《关于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员工实际情况,现制定《关于2021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审小组

   公司高度重视,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主管员工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员工代表等。评审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金凤秋

   成员:陈绍文、刘辉、赵军明、张昊春、齐宏、卢思含、邓冰冰、邱燚、赵书馨、宋悦泽、班级员工代表

   二、名额分配

   根据《关于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的要求,同时根据5822yh银河国际本科生奖学金评选依据学校相关奖学金评选文件以及附件1《5822yh银河国际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201610修订)》要求,考虑公司本科生各年级参评人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比例等因素,名额分配如下:

奖学金名称

大二年级

大三年级

大四年级

总计

国家奖学金名额

2

4

3

9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7

10

11

28

一等国家助学金名额

15

22

46

83

二等国家助学金名额

13

20

20

53

总计

37

56

80

173

注:如相应年级符合申报条件员工数量低于名额数,同年级名额可以进行调整。

   三、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具体评审指标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人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

   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的员工,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的员工,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员工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表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

   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达到评选范围内的前50%,且家庭经济困难(上一年度须在家庭经济困难库),生活俭朴。

   (3)国家助学金申请者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公司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员工;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公司在籍全日制预科、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员工。

   四、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按年一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按年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和二等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按月发放。

注: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助学金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本科生可以多次申报国家奖学金,但两次获奖至少间隔一年;上次获奖年度及之前的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再次申报的员工要特别优秀,成果特别突出。英才学院员工学分绩按照原始学分绩乘以系数1.05进行计算。

   五、时间安排

   10月4日—10月8日,下发通知并公布评选细则,员工登录学工系统(http://xg.hit.edu.cn/)进行申请,并进行年级内资格审查;

   10月9日—10月11日,进行各年级联评,完成员工院内初评,完成国家奖学金的公示,各单位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及审核;

   10月13日17:00前上报《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

   10月15日—10月18日,员工工作部(处)/团委在学工系统对本部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情况完成审核,对威海校区、深圳校区电子版申请材料完成审核;本部各学院(部)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对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及审核;

   10月18日15:00前,各单位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初审名单汇总表》、《国家助学金获助员工初审名单汇总表》,本部各学院(部)在学校审核通过后,从学工系统下载打印并签字盖章;

   10月20日-10月26日,学校评审委员会完成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复审并公示;

   10月27日-10月29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主管部门。

   六、评选方法

   评审小组组织联评,参评员工进行3分钟个人展示,根据投票排名的先后符合相应名额范围内的员工,作为学院评选结果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查公式无异议后,方确定最终结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燚

   联系电话:0451-86413208

5822yh银河国际学工办  

2021年10月5日   

5822yh银河国际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doc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docx

附件2: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_0.doc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docx

附件4: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初审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6: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7: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员工初审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