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发布者:邓冰冰发布时间:2020-09-28浏览次数:2435

5822yh银河国际2020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奖励公司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以及《银河8366cc关于2020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研院发[2020]36号),现将公司2020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评选范围

1. 学制范围内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定向就业类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国防生。

2. 博士研究生须在20173月以后入学(本博连读生20163月以后入学),在2020930日前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且在2020930日前没有完成预答辩。

3.  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研究生处分期内不能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二)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在科研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学位论文进展状态好,并已取得显著成果。

3、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应学习成绩优异,在系、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前20%(推荐攻博的研究生可放宽至综合排名前50%)。综合排名不在这一范围,但在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也可申请。

4、博士研究生应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论文进展状态好,且在科研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二、奖励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三、评选组织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筹领导、协调评审工作,裁决员工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帅永

副主任:吴健

成员:田振辉、谈和平、陈浮、李炳熙、刘占生、陆慧林、吴少华、于达仁、王松涛、何玉荣、宋彦萍、齐宏、王洪杰、陈绍文、高建民、秦江、艾青、刘国栋、朱镕宽(硕士研究生员工代表)、杜巍(博士研究生员工代表)

仲裁:金凤秋、赵义军、张昊春、刘全忠、刘金福、温风波、董士奎

材料审核:张经纬、张蕊、王博文、卢思含

(二)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要求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细则,负责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

四、评选过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或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汇总表》(附件4或附件5),以及《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材料得分情况汇总表》(附件6或附件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分材料统计表》(附件8),仔细阅读附件9和附件10的相关要求,以上材料提交到学院评审委员会。

(二)学院初评

公司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工作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学院复评员工名单。在初步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学校要求和学院评审细则,并充分尊重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确定不少于学院获奖名额1.2倍数量的研究生参加复评。

(三)学院复评

公司召集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应包括研究生导师、相关管理人员和员工代表)统一组织复评。复评以答辩的方式进行,参评员工需以PPT的形式介绍个人情况(限3分钟)并回答现场专家评委的提问,如本人不能到场可录制答辩视频现场播放,答辩环节可允许其他研究生旁听,答辩地点另行通知。学院评审委员会专家在员工答辩后以现场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员工名单(原则上参评员工导师不能作为评委会成员,如实在无法避免则导师投票结果不计入该生的得票),同时将结果报送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四)名单公示

公司对获奖员工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向全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奖金及证书颁发

国家资金下达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员工,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五、异议处理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员工,可在院(系)公示阶段向所在院(系)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员工对院(系)评审委员会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六、时间安排

921—927日,学院修订评选细则,报送学校审批

928—930日,公示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

105—109日,员工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1091700

10101030日,员工申请材料公示,学院进行初评和复评,公示获奖员工名单;并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汇总表》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汇总表》报送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112—116日,学校公示获奖员工名单

七、相关要求

(一)研究生可以多次申报国家奖学金,但两次获奖至少间隔一年;上次获奖年度及之前成果要清零,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第二次获奖申报员工要特别优秀,成果特别突出,成果清零后在同年度获奖员工中成果排名前30%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推荐攻博员工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得放弃攻博,否则,按硕士三年学制执行。

(四)同年度的其他研究生特殊奖学金不与国家奖学金兼得。

(五)申请员工需要将附件2468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求在附件9中有说明)或附件3578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求在附件9中有说明)纸质版于10917:00之前送至:(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动力楼617卢思含;电子版同步发至zhanghaopeng13@sina.com,或者直接到动力楼617拷贝;(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动力楼435苏良俊,电子版同步发至wbw@hit.edu.cn,或者直接到动力楼435拷贝。

联系人:张经纬,王博文、卢思含。

本细则由5822yh银河国际负责解释。

附件:1.国家奖学金德育综合表现评定原则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20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汇总表

5.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汇总表

6.博士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材料得分情况汇总表

7.硕士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材料得分情况汇总表

8.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分材料统计表

9.综合成绩计算细则及评分参考标准

10.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2020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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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