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22yh银河国际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进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的精神,结合5822yh银河国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
1.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
2.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参评员工范围
1.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硕士研究生范围为非定向就业类(有协议规定的,执行协议政策)、定向就业类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国防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与上述员工政策相同。
2. 对第二学年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按比例将名额分配到系、所、中心组织评定。各单位单独进行排队,排队不区分员工的培养类型,按本办法第四条评定细则计算所得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3.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博士生范围:2014级非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
4. 2014级硕博连读生于2015年9月入博士学籍,执行博士奖助学金。
5. 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原则上已按时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
6. 研究生无考试不及格。
7. 研究生无违纪行为。
四、评定细则及评分参考标准
研究生课程成绩占60%(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供,按课程平均学分绩计算)。
1、论文开题成绩与科研综合表现占20%(由开题答辩委员会考核)。
2、论文、专利、科技学术活动、科研成果加分占10%(不同的获奖成果可累计加分,同一成果取最高奖项)。
1)论文加分细则如下表:
2)专利加分细则如下表:
3)科技学术活动加分细则如下表:
注:
(1)可获得加分的文章及专利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必须与课题或研究生教育相关;
2、集团署名必须为银河8366cc;
(2)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及专利,只有排名前三位方可进行加分(包括老师),如果排名次序之前有导师或课题组相关教师,加分次序向前进一位。
(3)从研究生入学至奖学金评定截止日期之间的成果为有效成果(即2014年9月1日-2015年9月10日),可获得加分。论文以实际发表日期为准,若能提供论文已被录用的证明也可加分。
(4)论文分级由对应研究所(中心)主管教师等组成的评审团最终决定。
3、导师评价加分占5%(由导师及研究所考核,最高分不超过5分)
4、德育综合表现加分占5%(不可累积加分,最高分不能超过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