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2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公司员工实际情况,现开展5822yh银河国际2022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审小组
公司高度重视,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主管员工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领导、班主任代表、辅导员代表、员工代表等。评审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闫欢
成员:本科教学副经理(1人)、辅导员代表(5人)、班主任代表(3人)、员工代表(6人)
二、名额分配
根据《关于2022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的要求,同时根据《5822yh银河国际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201610修订)》要求,考虑公司本科生各年级参评人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比例等因素,名额分配如下:
奖学金名称 | 大二年级 | 大三年级 | 大四年级 | 总计 |
国家奖学金 | 3 | 3 | 2 | 8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6 | 7 | 11 | 24 |
一等国家助学金 | 20 | 25 | 32 | 77 |
二等国家助学金 | 8 | 10 | 13 | 31 |
目前总计 | 37 | 45 | 58 | 140 |
注:
1.如相应年级符合申报条件员工数量低于名额数,不同年级名额可以进行调整。
2.各年级推荐参加学院联评人数与奖项名额之比应小于等于3:1;
3.英才员工、特色班级员工,可在满足申请条件的基础上,推荐相应群体人数的10%(按四舍五入进行计算,若人数少于10人可推荐1人)参加学院联评。
三、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具体评审指标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人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
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的员工,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见附件10。
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的员工,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表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
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达到评选范围内的前50%,且家庭经济困难(上一年度须在家庭经济困难库),生活俭朴。
(3)国家助学金申请者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公司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员工。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公司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公司在籍全日制预科、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员工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四、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按年一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按年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二等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每年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年3000元,按月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年3300元。本科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注: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助学金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本科生可以多次申报国家奖学金,但两次获奖至少间隔一年;上次获奖年度及之前的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再次申报的员工要特别优秀,成果特别突出。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0月3日—10月5日,下发通知并公布评选细则,员工在学工系统(http://xg.hit.edu.cn/)中申请相应的奖助学金,并由辅导员进行年级内资格审查;
10月6日—10月7日,进行各年级联评,完成院内初评及获奖名单公示,学院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及审核;
10月10日17:00前,学院上报国家奖学金材料至学校;
10月11日—10月14日,学院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对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及审核。
六、评选方法
评审小组组织国家奖学金申请者进行学院联评,参评员工进行3分钟个人展示,根据投票排名的先后顺序符合相应名额范围内的员工,将作为学院评选结果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查公示无异议后,方确定最终结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413208
5822yh银河国际员工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3日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docx
附件10:5822yh银河国际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