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教师,可在公司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申请作为硕士生导师。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年龄在55岁以下,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需具有博士学位);或被评为讲师已满两年并具有博士学位(博士后和有国外境外工作或学习经历者,从获得博士学位时计算)。
3、有明确而稳定的科研方向,近三年内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承担过至少一项科研项目并有科研成果;近三年来(即2012年1月以来)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总数不能少于四篇,包括SCI检索一篇或EI检索两篇以上(第一作者、通讯作者)。
4、目前作为负责人之一或主要参加者承担科研课题,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年均科研经费不少于5万元)。
5、至少能够讲授一门本学科的研究生课程。
6、有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经历。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学位分委员会
2015年4月